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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市2020年农四路、204、353安保标志、爆闪灯和减速带用品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6 浏览:733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2020年农四路、204、353安保标志、爆闪灯和减速带用品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2020年农四路、204、353安保标志、爆闪灯和减速带用品采购及安装项目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29600元,高于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2、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3、付款方式:货物供货至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标识牌制作安装等相关生产与销售。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采购单位的要求,在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都无条件退货。

(三)谈判保证金

1.参加谈判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2500元方可参加谈判,否则将予以拒绝。

2.谈判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开标时现场缴纳。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符合招标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投标,请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镇项目中下载)。资料费用合计人民币250元(开标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31日15时00分

递交地点:墩头镇财政所三楼开标室

谈判开始时间:2020年03月31日15时00分

谈判地点:墩头镇财政所三楼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信息公布网站: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

网址:http://ggzyjy.nantong.gov.cn/

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区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文件的解释权归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于2020 年 03 月 30 日下午18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原件扫描或拍照发送至专设邮箱:dtzztb001@163.com。邮件格式:收件人为dtzztb001@163.com;主题为:***公司+***工程+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工程名称)。

七、谈判主持单位: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清松
联系方式:0513-81819686

八、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市墩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章荣春

电话:15312920508

安保用品--清单.xlsx

谈判文件.doc

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