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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路面、交安、绿化及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30 浏览:9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6]176号文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设计文件的函》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9〕537号文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路面工程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路面、交安、绿化及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是G22(青兰高速)与G70(福银高速)的联络线,也是《宁夏回族自治区省道网布局规划(2015-2030年)》中重要的省级高速公路。路线起点顺接固原至西吉公路,终点位于李家堡子西侧(宁甘省界),与甘肃省规划的青兰高速连接,本项目路线全长48.037km。该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km/h,路基宽度21.5m(局部24.5m)。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2.2 建设地点:宁夏固原市西吉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包含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的路面、交安、绿化及房建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1) 路面工程:本项目路线全长48.037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主线及匝道为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碎石+36cm水泥稳定碎石,收费广场为20cm钢纤维混凝土+20cm水泥稳定碎石+20cm水泥稳定碎石。

(2) 交安工程:标志、标线(含突起路标)、护栏、轮廓标、防眩网、隔音屏、防落网、(里程牌)里程碑、(百米牌)百米桩、公路界碑。

(3) 绿化工程:主要为隧道洞口和立交互通区绿化景观工程,工作内容为苗木栽植。

(4) 房建工程:西吉互通收费站,建筑面积2305.1平米;震湖互通收费站,建筑面积3962.3平米;西吉服务区,建筑面积5851.1平米。包含收费大棚和加油区大棚钢结构工程。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3个月,具体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共为2个标段,按类分组,随机分配标段;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一个组(A组)。具体合同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组别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A组

第1标段

K44+666-K71+200段(26.534公里)全部路面、绿化、交安工程以及西吉互通收费站和西吉服务区房建等工程。

第2标段

K71+200-K92+710.887段(21.503公里)全部路面、绿化、交安工程以及震湖互通收费站房建等工程。

以上工程量为预计数量,确切数量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设计文件。

2.7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8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

条件

A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以下四个资质: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2)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4)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等级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此处是指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财务

能力

A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此处是指牵头人)提交最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且要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的财务报表三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30000万元人民币;

(2)提供最后一年的财务报表的货币资金余额大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提供最后一年的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大于1.1(110%)。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

2.根据投标人须知正文3.5.2要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因此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年份规定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年份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如投标人上一年度(2018年)的货币资金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则需要由地市级及以上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相应数额的银行信贷证明。

企业

业绩

A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此处是指牵头人)在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地完成了1个单项合同里程长度不小于20公里的高速公路路面施工业绩。

企业

信誉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所有成员)满足以下条件(除第7项):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credit.nx.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为准,其他查询结果不认可);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主要

人员

如为联合体投标此处是指牵头人:

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持有一级公路专业建造师证,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安全总监:具有高速公路施工业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历,路桥(公路、路桥、桥梁、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道桥、公路与城市道路、交通土建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A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

(2)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至少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自行进行资质组合,要求全体成员联合后资质满足A组资质最低要求。

(4) 如中标,联合体成员至多可承担本标段的交通安全设施、房建及钢结构工程施工任务。

(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A组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6)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项目A组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此处是指牵头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且将随机摸号分配至组内不同的合同段。但其中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内的合同段数量,若超过,则按照以下原则对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进行标段划分:

① 如通过详细评审的前6名的投标人中,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此处是指牵头人)数量超过2个,按照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关联企业前两名进入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评标环节,未选取的关联投标人视为弃标。因此,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足6名,根据前6名后的排名先后顺序进行补充,如再次出现以上关联情况,以此类推,直至补充到6名投标人为止。

② 排序确定后,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环节将随机摸号分配至组内不同的合同段。

不同意者及时提出,开标后视为无异议,开标现场提出视为无效。

3.5 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1日下午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4.2 本次A组投标人只能按A组进行报名,报了一个A组相当于把A组内所有标段均进行了报名。招标人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被推荐的前6名)的投标人,通过现场摸号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在A组内所投标段,只能随机分配到A组内的1个标段,招标人仅对其分配到的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即参加A组投标的投标人须按组递交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同时递交A组内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4.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391575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4.4 投标人成功报名后,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1日下午18时30分,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1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邮编750011)。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http://jtt.nx.gov.cn/)上转载。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称:宁夏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穆先生

电 话:0951-2967846

招标代理

名 称: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0951-8764208

附件:a组-(包含1和2标段)招标文件